环境设施的分类与导视标识设计的结合
发布时间:2017-02-27 点击次数:次 作者:artindeep深海组
环境设施的分类
严格地说环境设施的分类,深受功能、文化、地区生活习俗的差异性及环境特点等影响。因此,不同国家、地区对环境设施的分类也不同。日本对公共环境设施分类较多且相当具体,他们在城市和环境设计中把相关的环境设施及景观物作为主要内容予以介绍,并根据公共环境设施的用途加以分类,我们郑州展览设计可以深入学习并加以利用,比如:休息设施、美观装饰设施、游娱健身设施、庆典设施、信息设施、贩卖设施、供给管理设施、残疾人专用设施、交通运动设施、围限设施、地标设施等。
4.4.2环境设施设计的原则
1.功能性原则
功能性原则是指以功能目的为产品设计的出发点。城市公共环境设施是为满足大众使用需求而存在的,其功能性原则必然是最基本的原则。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人们才会进一步考虑其他方面,如设施的材料、加工工艺、设施的识别性、操作的方便性、使用得安全性和舒适性等。比如,导向标识形态的郑州展览设计,首先要体现出导向性,其次才要考虑其形态是否美观、材料是否能体现地域特色、形态与环境是否协调、是否需要与其他设施组合等。
2.系统性原则
系统是指同类事物按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在郑州展览设计城市公共环境设施的形态时,不仅要将同一条街道上的设施当做一个系统来设计,还要将同一城市中所有街道上的公共环境设施当做一个大系统来设计。处于同一条街道上的各个环境设施,虽然都是单独存在的个体,但所有的设施在相同街道环境的制约下,必然有某些共同的特点,从而形成一个系统,这样可以避免城市街道公共环境设施杂乱的现象。体现在设施形态的郑州展览设计上,就是既要考虑到不同功能的设施形态的个性,又要将这些个性纳入共性的框架之中,体现出整体统一的特质,从而突出城市街道的人文内涵和特色。